Wij zijn ons brein

我即我腦:從子宮孕育到阿茲海默症,大腦決定我是誰

Wij zijn ons brein ( 圖片 來源 @ Blog GeoVitaal: Geovitale straling, bestaat die echt? )
去年11月因 PanSci 我即我腦--我究竟從何而來?這篇文章,聽說了 Wij zijn ons brein 這本書,直譯為「我們是我們的大腦」。之後就有心想好好閱覽一下。所以先吃了點類似的書籍,稍微看看之前的相關議題。只是效率畢竟太差,半年後才完結掉本作。半年看一書,又非人家十年磨一劍;這效率只能說差到極點了。

作者 Dick SwaabNederland 的腦神經生物學家,因此本書可說是荷蘭最近的腦神經學研究簡述。只是書中除了著重 Swaab 的研究領域,還摻雜不少其個人想法。Swaab 的專長如胎兒時期對腦發育的影響、同性戀與生俱來、AD 等。話說人們只應對自己有所研究的領域作定論,因此議題略為偏頗這點實在非戰之罪,不能怪他。能討論的只有他到底在相關領域涉獵多少。但染上太多個人色彩這點,雖然其論見多佐以科學證據支撐,似乎也因此使某些讀者覺得不可盡信。我個人倒覺得讀來還是很滿足就是,一點也不認為哪邊糟糕了。

本書閱覽期間過長,基本上因為工作,只能拿周休時間來全力衝刺。但實際上過程又有許多雜務,而因為先備知識的不足,又造成我往往得耗上一整天補充點基礎常識,因之過分拖沓,只能邊讀邊作筆記,並在最後做個潤飾。所附日期印記大略即為我閱讀之時程了。這種「需要邊讀邊補充相關知識」的讀書方式,其實是我一貫的作法。只是從 Justice 起,或許因我本身就不是啥通才或專家,之後經 Guns, Germs, and Steel 到本書,都消耗了極大精力。雖然自認這樣才能確保不走得太偏,所得到的東西不致與真實差太多;但耗時過長卻是嚴重的副作用。
まあ、少說閒話,轉入正題吧。同樣還是得先做個聲明。

請注意

本文並非一般的內容大意,而多是小弟站在個人立場,對本書內容之重述與擴充。由於有些不屬原作者本意,引用時請小心謹慎。
2014/5/10

第1章 我即我腦:大腦決定人生

Chapter 1 開宗明義簡述人體機器的運作機制。
大腦對「人」之所有足以辨識為「你」與「我」的徵象(包括個體與意志等),都具有最高的重要性。少了這個器官,人就完全稱不上是人了。

第2章 子宮中的成長、分娩與父母養育

Chapter 2 說明懷孕、分娩期間各種激素的作用,皆須母子雙方正常反應方可能完成。孩子能出生,其實不是光靠母體就能成就。還需要胎兒的生理功能(如大腦、激素分泌)正常,才能順利出產。
最好的分娩過程需要母親和胎兒之間的精妙合作。如果胎兒存在大腦發育紊亂,那麼在分娩過程中就無法發揮其關鍵的作用。請嘗試著適應這樣一種觀點:孩子們對許多事物都是具有發言權的,這在他們出生時就已經開始了。
..
..難產、早產或者延遲的生產通常是胎兒大腦發育障礙的「結果」,導致這些發育障礙產生的原因可能是遺傳缺陷、宮內缺氧、感染以及母親在懷孕期間接觸到的藥物,也可能與嗎啡、可卡因和菸草等成癮物質有關。也就是說,如果想研究早產或難產的原因,就必須同時對嬰兒的大腦做全面檢查。
除了因懷孕及分娩過程不順、不正常的活動而傷害胎兒的狀況外;或許先天(基因中)各種缺陷越大的胎兒,也越容易出現難產、流產等問題,因而越不容易生下來、順利長大The Vital Question 第七章 力量與榮耀。大自然靠「胎兒主動參與並部分控制分娩過程」來剔除缺陷過大的胎兒。但在現代進步的醫術下,這些人許多都躲過了嚴苛的天擇。人類社會基因庫增加了許多原先會被淘汰的基因,醫師製藥師們也因此多了許多具挑戰性的病例。即使我們無法讓他們如正常人般生活,使其生命存續倒還是可能的——無論是要插管或是一生靠藥物、機器活著。說不定哪天就算是只剩半邊腦的胎兒,由於醫療進步而可以使其「活著」;因此在某些區域,終結這些胎兒的生命也被認為是違法的。但相對的,社會也就得增加許多成本來維護這些基因的存續,因為這些個體常常也是特別需要照護的。
……當然這樣說是過於不人道了。沒人希望自己是有缺陷的,何況多數人——包括我——多多少少都有少部分的缺陷,稱不上是「完人」。也許,將這界線定在「救不救得起來、活不活得下來」正是天道最真實的體現了。換句話說,當代醫療技術事實上也是天擇的一部分。若缺陷真的過分嚴重,這些生命終究還是會被淘汰的。

第3章 胎兒大腦在子宮中受到的威脅

Chapter 3 提到 Fetal origins hypothesis。懷孕期間胎兒一邊急速建構身體,其實就邊對環境作了「最佳化」。各種影響母體生理環境的物質,都可能對胎兒造成影響。這些影響可能持續一生,除了生理,也包含 DNA 標記。因此人的很多性情,早在呱呱墜地之前,就已經定下來了。這其中也包括了性別傾向、戀童癖、(部分的?)暴力性情等。就算要宣揚性別平等,也不該以為所有性別真的生理上都是完全相同的。這點在下一章會有更深入的討論。要為人父、為人母的,皆應該讀讀第二、三章,了解懷孕期間母體環境對胎兒的影響多麼巨大,遠比我們過去所以為的更深切。事實上,還不是得知懷孕後才來努力就夠的,而是在孕前就得開始注意。這些訊息不可不知,生下來才後悔,再回首已是百年身
直到如今,醫生們都在醫治著在胎兒時期大腦編程所遺留的長期效應。
我們的性別身分(即性別認同),被固定在大腦結構中,而且在餘生保持不變。
這個悲劇故事顯示了子宮中的睾酮對大腦程序的影響是多麼強大。切除陰莖和睾丸、做心理輔導以及做青春期雌激素治療都無法改變這個孩子的性別認同。
此外,幼兒期還應該盡可能將孩子放置在充滿外在刺激的環境中,以增進大腦神經的發育。看過之後,心中還會升起一股莫名的感激,謝謝媽媽抗拒了這麼多誘惑、還沒有走偏道路,將自己生得這麼「正常」(笑)。看來中國人特別重視妊娠期間孕婦身體的調養,包括安胎(?)、食補、食忌(遠離禁忌食物)、遠離酗酒抽菸、少吃藥(嚴格控制藥物攝取)、維持愉悅心理與避免負面情緒、或心情過分劇烈起伏,甚至出產後的坐月子,實在是頗可取的觀念啊。即使身為母親的不自覺,偉大的母性光輝,那犧牲奉獻的精神卻總是默默起著作用。

第4章 子宮中大腦的性分化

當前大部分人就算能諒解同性戀、不將之作為精神病,卻還是無法容忍真性戀童癖;不住的要蔑視他們,最起碼也強制要求他們「接受治療」,即使這兩種人同是非自願的。
監視してます このロリコンどもめ! ロリコンは病気です。
Chapter 4 敘述了性別認同障礙、性取向障礙(同性戀)以至真性戀童癖的來龍去脈。此處所言「真性」指主要因早期發育階段大腦生理差異,而非心因性因素導致的戀童癖。這些人戀童衝動的性向與前兩者相同,是無法後天改變的。僅能對幼女產生性趣,看到正常女性卻沒有動靜。(?)簡單的說,神聖…真性ロリコン不是你、我,或者街上隨便拉個男人來都可以當的。我們都沒有變身恋路ゆかしき大将潛力。不用說「一不小心」成為天生的「罪犯」了,連積極努力都不可能達到。沒多少人只對七老八十的婆婆們有興趣的吧?在我看來,這些真性戀童癖們也算是 Queer。不只是跨性別,他們還跨年齡了(汗)。這加強了我之前的信念:就算性別平等、拒絕性別歧視,也不可否認男女有別。且這「平等」是架構在人道,而非天道之上的。
之前我以為同性戀單純是基因問題。但我也考慮一種可能性:有沒有可能,性別認同障礙與性取向的紊亂,並不完全是演化的結果;而如同大自然雖然不會偏好肢體、智力障礙的人,但在意外之下仍舊會有這些個體產生?若這點有部分真實的話,或許我們就不必這麼努力,非要將任何一位性傾向障礙都找出其演化上的理由。看完之後,我發現這些障礙恐怕不是單一因素所致:基因或懷孕期間的問題,都有可能致使這些現象產生。人們確實只有雌雄兩種性別,沒有啥第三性第四性這麼複雜。但問題在就算基因正常,發育過程還是可能出現變數,使個體未能按照藍圖發展成「正常」的男女,因此成了特例。唯一確定的,只是以當前的科技,在生下來之後就改不了了。他們的「天性」都是在媽媽肚子內就已經定下來,不是後天可以扭轉的。就算硬要曲撓,也只會造成悲劇。
是故重點應該放在「尊重他人的意志」;而非宣揚男孩玩娃娃、女孩愛汽車很正常,然後就不深究了。女權主義應該也把重心放在這上面,而非改變行文用語等枝枝節節才是。再進一步,就是人生的意義以至說佛中提到的,成就有情眾生了。事實上,就算性別認同為男生,卻具 transvestism,「生活方式的選擇」偏好穿女性服裝;我們還是該尊重其意志,而不該因此歧視之。不過這種平等對待終究是建立在當前社會倫理道德觀之上,並不具有普適性(意指在不同時空背景下仍舊適用),亦無法擴展到每一個領域。舉個最簡單的例子,當前大部分人就算能諒解同性戀、不將之作為精神病,卻還是無法容忍真性戀童癖;不住的要蔑視他們,最起碼也強制要求他們「接受治療」,即使這兩種人同是非自願的。(注意:我本人不具「他們不應該接受治療」之成見。最起碼我覺得,因為認同孩童無法認清前因後果,而產生「孩童不具有行動完全自主性」的前提下,應該制止因為戀童造成的性交,即使這是基於雙方合意上的結果。雖然要這麼說的話,我很懷疑到底有幾個成年人真正具備「成熟」的心智就是。拿年齡作為「成熟」的 boundary 不說要絕對萬無一失吧,是否真的不具矛盾呢?まあ、我只能以「幸好我不是戀童癖」來逃避更深入的議論吧。)同樣的,就算多數「具同情心的人」能對身心障礙人士一視同仁,卻總是不缺以異樣眼光冷眼看著他們的「傢伙」。此外,人與人之間畢竟本來就是不平等的,像在工作種類與職位的選擇上,還是得就事論事。這好比一般董事會不會隨便找個智能障礙者,來充作市值千億美元公司的總裁一般;即便他是個天性純真的大善人,還是大家要好的朋友。更明顯的例子,富人與窮人不會受到相同的對待,有錢的是大爺;因為我們的社會尚未進步到能夠貫徹「人不因經濟地位而受到差別待遇」的程度。就算有朝一日,人們真的能看待經濟地位如同看待性別般平等,不可能再出現笑貧不笑娼(如生理上的改造,使人無法出現此種「卑劣的」認知。),甚或弭平經濟地位的差異;但那終究不會是天道,而是如泝洄,我們不努力維持,就達不到的人道。

可惜的是,社會怎麼看我的關於大腦性分化的研究這節看似過於強調自己的正確,提了太多對自己有利的證據,而缺少反思與對情勢的深入分析,較少知識上的價值。我希望的是讓科學證據說話。就算我認同他的研究,但在這節只傳達給了我,他對自己的研究受到不平待遇的憤慨。我相信他假如對這些反應不以為意,就不不會吐出這麼多東西了。而教皇是男是女?讓我檢查一下!中私人招待的部分似乎也不太適合公開?連這都說出來,有些對不住人了。

第5章 大腦與青春期、愛情和性

Chapter 5 解釋為何青春期會叛逆、人們容易被如幻覺般的愛情沖昏頭,還脫離不了性愛;但男性當「成熟」(年紀漸長四老五十)後,卻又「悲哀」得連想要都來不了了。
鑒於我過於「乖巧」與平和的國高中時期,加上到現在還一副吊兒郎當脫線長不大、缺乏男子氣概的樣子,我懷疑自己可能沒怎麼好好地進入過青春期(汗)。另一方面,搞不好早婚可以促進身體做好進入青春期的準備(大汗)
Swaab 認為,既然大腦過 20歲才能成熟、第9章更提到 PFC 發育到 25歲方得完整控制社會與道德行為,這年紀之前的青少年還沒建立好應對進退的捷徑(社會心理學提到過的基模、The Righteous Mind 的直覺),天生不能免於衝動的侵襲;那因此怪他們行事鹵莽、不知輕重等是否合適,就有待商榷了。說來青年男性會年輕衝動,也有其演化上的原因:不好鬥一點的,連女孩子的手都牽不到,全都消失在歷史洪流中了Homo Deus 第2章 人類世 p92)
青少年在考慮冒險性選擇時,往往只考慮直接後果而不受懲罰性後果威脅的影響,這是因為他們的前額葉皮層尚未發育成熟。這也會增加物質成癮的風險,而物質成癮又會對未成熟的大腦造成永久性的損害。
愛情是盲目的,因為身在大腦風暴的有情人並不真的能做足夠理性(合乎道理、足夠功利)的思考。這好比我們不會指望癲癇症發作的患者,或是注射 Heroin 的人,還能解出困難的微積分題一樣。既然如此,我們應該更小心點。就算不說「珍愛生命,遠離熱戀」(要完全禁止也太違反人性了),最起碼別一頭栽進不歸路,做了無以挽回的事。
在感受熱戀這種強烈情感的過程中,人們所有的注意力和精力都會集中在伴侶身上,大腦內在此時發號施令的區域位於腦底部,引導著無意識的過程。..獎賞系統的目標是獲得獎勵,在這種情況下是指獲得一位合適的伴侶。獎賞系統不僅和愛情有關,也和人們的每種愉快的經歷有關,而且它還是成癮的基礎,這也解釋了在一段刻骨銘心的浪漫關係走到盡頭時,人們為何會出現強烈的「戒斷症狀」。

只有在最初的熱戀期過去之後,大腦皮層才開始接管這項工作。因此,在你的孩子很明顯地愛上了不該愛的人並經歷了令其失望的愛情故事後,你厲聲斥責他沒有用腦思考是毫無意義的。他的確用過腦子,但是不幸的是,經過思考、經過有意識的審議之後可能會得出不同的結論的大腦皮層,在一切為時已晚之前,都還沒來得及參與他們的戀愛過程。
之後討論大腦與性機制(「性」致、性行為、性慾倒錯、高潮)的關聯。講起來似乎我們都是被演化所制約的狗一般,沒啥自主性,想要以自由意志人定勝天也不過是空口白話;所謂「慧根」可能也與生理狀態有不小的關係,一個人是否「放得開」、「放得下」,或許生理因素大於本身對達觀的學習。或更應該說,這種性情不是能簡簡單單學得來的?當你發現所做的好事壞事都與先天結構相關,當我們努力抑止自己克制不住的攻擊欲,卻看到某些人不由自主的和善對人時,這一番話談下來,恐怕很傷部分人的自尊啊(乾笑)

第6章 下視丘:生存、激素和情感

Chapter 6 描述,當下丘腦這個掌管我們基本生存機能的部位發生問題時,可能造成的問題。
包括不能自已的過度飲水或進食、厭食症,或是憂鬱症、丛集性头痛、发作性嗜睡症(narcolepsy)、“痴笑性发作”(gelastische epileptie,“gelos”在希腊语中是“笑”的意思)等。
令我訝異的是,連憂鬱症都有可能具有生理(非心因性)遺傳因素。
有些人的确具有抑郁症易感性体质,这种易感性体质是在早期发育过程中形成的,还有些人则对于悲惨事件具有很强的耐受能力。
到抑郁症的基础是早期的大脑发育紊乱,而这个原因是无法通过这些治疗手段去除的。

第7章 成癮物質與大腦

Chapter 7 簡單舉出了幾種毒品,主要是大麻(THC)、搖頭丸(MDMA)的影響。
致癮物質使我們形同小白鼠一般無法自拔。但只要試用一次,我們都很喜歡當上這樣的實驗鼠,止不住地要濫用這些物質,按壓、刺激那直通大腦快樂中樞的電極。
成瘾物质是通过它们和大脑自身产生的化学信使的类似性而对大脑造成影响的。
對於那些東西算作致癮物質,甚至沒有絕對清晰的標準。政府不會限制人們喝茶或咖啡,甚至不會嚴禁酒精菸草。對天平另一端的 Heroin 之類,當然是無庸置疑一撃必殺。但或者是對藥理機制尚未理解,或是出於因文化而異的毒品歸類與定義,不是所有對大腦與精神產生作用的物質都會被禁止。
此外,雖然不能說人人皆會上癮,對這些物質的依賴也不是意志可以克制解決的;但對於那些吸食大麻後出現精神分裂問題的,不代表不吸就都沒事了:
那些在吸食大麻后出现精神分裂症首发症状而被送往医院的青少年,即使没有吸食大麻也极有可能会在几个月之后患上精神病。有研究显示,吸食大麻者罹患精神分裂症的风险是正常人的两倍。
或許是因為其身為荷蘭人,因此在批評美國人,或其他「文明」國家時的力道,似乎就比較大。例如第7章連對美國人尊崇的 Kennedy 都不假以詞色。
人们可以考虑这些药物如何影响了他在 1961 年古巴猪湾事件时所表现出的不负责任的大男子主义行为。肯尼迪和情人们在白宫一起体验了大麻和 LSD(即麦角二乙酰胺,半人工致幻剂)。他,还服用安眠药、镇痛剂和苯巴比妥(一种镇静剂)。..难怪人们都说肯尼迪与这些医生们的和通次数甚至超过他和女人私通的次数!
难道我们不应该要求那些掌管着国家命运的人至少像汽车驾驶员或者像飞行员一样约束自己的行为吗?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检查这些政府官员,这些我们信赖的人的酒精、毒品和药物的使用情况呢?
又如第11章:
瑞典前外交部长安娜·林德遇袭身亡的案件就是如此。兇手是一名精神分裂症患者,他没有服药,而且接收到了“来自耶稣的命令(杀死林德)”。要是在所谓的“文明”国家(例如美国和日本),这样的病人可能会被判处死刑。
而其舉的荷蘭例子比例也極高。但這點恐怕是非戰之罪。身為一個荷蘭人,接觸的皆是荷蘭事物,引用本地的事例理所當然;何況本書本來即是以荷蘭語寫成,給荷蘭人看的科普書籍。聽說荷蘭人大多能說英文就是。

第8章 大腦與意識

Chapter 8 首先提到忽略症(Hemispatial neglect),有點類似在 The Man Who Mistook His Wife for a Hat 裡面提到的那些現象。
忽略症中的幻想遵循着一条总体原则:如果大脑接收不到通常的信息,它就会通过制造信息来填补空白。如果受损的大脑接收到奇怪的信息,它就会编出一些奇怪的故事。..即使大脑没有受损,它每天也在无意识地做着这些事。我们都确信过去发生的事情与我们能记得的经历是一样的。在法庭上,我们愿意对这些“经历”起誓,承诺所说的一切都是真实的,但是我们的大脑其实只是按照我们所观察到的那些片段而发明了那个事件并创作出一个完整的故事,这些故事继而会引发诸多相关后果。
不過由於篇幅與筆法關係,The Man Who Mistook His Wife for a Hat 的故事精彩多了。
之後討論失去意識,例如 AD 晚期病患、植物人之類,大腦皮質失去作用的狀態。由於腦幹尚具正常功能,這樣的人看起來還「活著」,但實質上已經喪失正常意識。卻因為我們基於人道,不能輕易處置他們,而容易造成家屬與社會龐大的負擔。就我,之前就已經提過對此的看法。由於這樣的存在已經失去判別與決定能力,因此稱不上是「有情」;剩下的主要就成為旁人對這件事情的感覺了(正如葬禮實質上是為了留下來的人之精神撫慰)。若是社會一致認為他們還值得;那麼衡量親近與負擔維生措施的人,以及其他人們的感觸之後;斷絕他們的生命整體說來將傷害其他有情眾生,那麼我們就不應該「殺害」他們。但大眾對他們的看法是可改變,且可教育的。因此若哪天人們認為這樣苟延殘喘的方法,算不上啥「有人性尊嚴」的生存狀態;能夠接受包括安樂死之類的處置方法,那麼停止生命的延續也不失為一個選項。Justice 共識裁決說是對這件事情的處置上,最重要的裁決機制。
在荷兰,人们并未将以永久性植物人的状态而生存看做是具有尊严的人类生存方式。因此,继续维持这样的生命被看做是无意义的医疗手段,在与家属商议之后,医生通常会做出停止治疗的决定。由于这涉及终止一项无意义的治疗,因此它还不是正式意义上的安乐死。在荷兰,仍然有许多人处于常年昏迷状态之下,而家属的绝望却遭到了互联网网民们的辱骂,认为这是可耻的。CWUBS(荷兰的“昏迷苏醒脑剌激”机构)提供了一种能使人从持久的植物性昏迷中苏醒过来的治疗手段,要花费一万欧元以上。不过,即使是花费十万欧元你也无法使那些大脑皮层受到不可修复性损伤的病人从植物昏迷状态中苏醒过来,唯一能从中获益的就是 CWUBS 自己。
我還得說,由於現在許多本地的民眾,在照護這類型的人時往往是雇傭外籍看護,因此每日直接勞務轉化成了間接經濟負擔,更難以體會箇中辛苦;或許也就更不容易原諒這些人寧可給家屬安寧的心理。
2014/2/16
另一種症狀是閉鎖症候群。雖然生活品質大幅下降,但由於意識的留存,這些病患依舊算是「有情」,而不能任意被剝奪活下去的權利。
有一些大脑结构对于意识至关重要,例如大脑皮层、丘脑以及这些脑区之间的功能性偶联。如果大脑皮层或者连接皮层的结构受损,那么即使脑干功能还保持完好(病人可以自己调节呼吸、血压和体温)意识也不再存在。病人将处于植物性昏迷状态。这些病人元须借助呼吸机呼吸,他们还具有正常的心跳。他们可以闭上或者大大地睁开眼睛、呻吟、强迫性哭泣,有时还会出现强迫性大笑。同样,脑干仍然保持着睡眠与清醒节律。因此,他们有时看上去好像是“清醒的”,但是他们不会清楚地显示出自己还能对环境或者自身意识存在身体反应。
但處於邊界上的情況呢?接下來提到了「最小意識狀態」的情況,這已處於有、無意識的邊界上了。
真正的植物人患者,作为高层精神功能中心的大脑皮层其实是完全受损的,这类病人在治疗上确实已经无药可医。但是对于像罗姆-霍本这样的患者来说,大脑的大部分功能是正常有效地。面对外界刺激时,他的大脑其实是有反应的,只不过不能以有效的方式表达出来。问题出在他们的每部分大脑不能充分关联,所以在他们的意识会闪烁游离,不够稳定可靠。神经学家劳瑞斯将这种状态称为“最小意识状态”。
就這些雖然還可能斷續存有意識,但已經不能好好思考的人而言,雖然不能說他們已經「死亡」,但其人性尊嚴以及生活品質,甚至連求生意志都令人存疑。若自己處於比二十四小時受到四度灼傷更艱困的情況,半夢半醒預後無望,連思考「願不願意活下去」都不容易;那還能堅持認為存活到最後才有意義的人,恐怕是少數吧?
那些被隔离的脑区还在工作着。这就与脑死亡的状况截然不同了,因为在脑死亡状态下是不存在这种脑活动的。我们还不清楚是否存在着一种可以意识到自己的处境的意识——这种意识的产生完全需要完好脑区之间的交流。此外,人们是否愿意在这种境况之下生存也自然是值得怀疑的。
其後並討論到了無法認識實存的 Agnosia。大腦一直在自我調整,甚至編造故事,以合理化、整合出一套符合自己所感知到實況的說法。這現象在 The Man Who Mistook His Wife for a Hat 也被詳細提到過。因此當感知出現偏差時,人就會歸結出錯誤的理由。尤其我們追求的是「感覺不到矛盾」、說得通、能說服自己,而非以科學方法、系統化的驗證這些假說正不正確、是否為最佳、最可能的解釋。這也造成了謬論、歸因錯誤以及偏見的存在空間。某方面來說,主觀的我們,還真是被禁錮在軀體中的心靈;是盲人摸象、坐井觀天自以為是的存在。竊以為有點類似外在世界真實存在,但不存在「完美理型」的理型論
事实上,忽略症的幻想都基于这样一条总体原则:如果大脑没有接收到其正常部位应该接收到的正确信息,那么大脑皮层将自己激活以填补这个空白,让病人感觉他接收到了真实的信息
他對於意識的解釋,也是我所同意的。在我看來(見說佛),當論及我們的存在目的時,這些都可說是「傾向」的一部分。

第9章 攻擊性

Chapter 9 討論的是罪與罰。當然不是杜斯妥也夫斯基那本小說;而是指人之初,性可不見得本善。「性相近」更是未深究下的錯誤認知。事實上當我們離開媽媽的肚子時,我們的暴力傾向就已經固定了。 但就實際上表現出的暴力或攻擊性行為而言,當時所處的環境也是很重要的影響因素。 人是自私的,但我們又發展出社會制約;因此自私有其限度,不能過火。而利他行為,設身處地為人著想,可能只是演化的結果:這麼作能增加 in-group 之存活機率;不能這麼作的,都被淘汰了。
此外,一般人不會發神經故意傷害人。的確,會殺人的許多精神都有問題。那麼,因為不由自主的問題而殺人的,是否也該受到懲罰呢?
2003年,荷兰发生了一宗一名80岁的女性痴呆症患者杀害了她81岁的也是痴呆症的室友的案件。人们在厕所发现了这个完全糊涂的兇手,当一位护士护送她回到她自己的床位时才发现了受害者的尸体。幸运的是,检察官决定不对她进行起诉。
對於本例中的老太太,我想多數人並不會認為該判之死刑。書中也提到,連患有 Down syndrome 的獼猴都被團體允許,可做正常猴子不被允許的事;因此「刑法是為大腦健全的人設立的」。同樣道理,受激素影響而變得暴戾的人,包括 25歲以前的青年,或許不能負起全責。對這些人來說,其暴力傾向都受到生理因素影響,不全然是自我意志的表現。因此也就不能以道德與義務感(聽來有點類似定言令式?)來審查他們。但若真是如此,為了預防錯誤發生,正如我們不會責罰精神病患,但會要求他們接受治療,那麼我們該不該對這些青年進行某種程度的制約?另一方面,我們的應報理論,所謂實行懲罰最主要的目的,到底應該是為了甚麼呢?多數情況下,我們可以把懲罰罪人的目的分作: 或者(我以為更合理的是)站在「怎麼使社會更美好」才做出懲罰;若是無法促進社會整體美好,例如僅僅能滿足洩憤之欲,就不這麼罰了。一般說來,我們採取的懲罰多是混合型的,能達到越多上述效用越好。並且身為不同腳色,例如受害者與其他一般大眾、法官、宗教信徒,就會有不同的個人立場與不同的期待。真要問一個終極的解答,我想應該與獎酬制度掛在一起,最起碼該考量到個人努力與成就。因此,問題就成了在我們有辦法精確度量每個人的努力程度,與對社會整體的貢獻的情況下(或者還包括其他的因素),那麼最理想的資源分配方式為何。當致力為人們帶來方便與歡樂,所得到的應當更多。但若是故意傷害了人、具能力卻不努力等,所得就得減少。但這個問題著實大哉問。就算我們預期應該要與福利國家相同,有個「在公權力可以掌控情況的情況下,維持使人人都能活下去的生活環境」的底限,因此只要還能貢獻,制度就不能開出死刑殺人;但獲取的上限呢?即便不同意年薪十億美元是應得的,那又有誰具權力設定貧富差距該是數倍或是數千萬倍?而這還只是其中最簡單的問題。
之後提到夢遊者殺人的狀況。
在做梦睡眠阶段,人们会表现出很多精神疾病和神经疾病的特征。高级视觉中枢被激活,人们会像精神分裂症病人那样出现幻觉,还会经历世界上最稀奇古怪的事情,那些物理规律和日常生活规则在梦里不再适用。
做梦时,肌肉张力消失,如同猝睡症患者在白天清醒状态下的猝倒发作,所有的肌张力都会消失。
睡眠时肌张力会消失不是没有原因的,因为保持肌张力会导致睡眠时的运动。例如,梦游者是处于深度睡眠中的,但是他们保持着正常的肌肉张力,他们会进行一些自动的半目的性的活动(例如走路)。他们对于做过什么是毫无意识的,事后也丝毫回忆不起来曾经做过什么。
由於這些人的行為也並非肇因於自主意志的結果,因此也不應判罪。
2014/2/23

第10章 自閉症

Chapter 10 說的是令家長頭痛的 ASD。裡面描述的症狀,再次使我把眼光轉回到自己身上。
精神病人和具有超乎寻常天赋的人之间仅仅只有一条极细的分界线,而且还要取决于环境给他们做什么样的标记。
之前提過,我本身具有一些類似的人格特質,這也為我招來了麻煩。
团体性的体育活动会为自闭症患者带来巨大的问题。丹尼尔痛恨足球和英式橄榄球活动,他总是最后一位被选人队伍的人。
這令我想到痛苦的童年社交生活。當然,一直到現在,我還是沒多少長進。

本作與 The Man Who Mistook His Wife for a Hat 相同,也提到了 Temple Grandin

自闭症患者不善于体验感情和共情。当看到对方哭泣时,他们很难理解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根据天宝·葛兰汀的描述,她的情感“回路”简直就是断电了。
我得說自己也有類似的缺陷,雖然還是得重複在 The Man Who Mistook His Wife for a Hat 中提過的,這並不表示我就是自閉症患者。也有可能,只是我比較笨手笨腳,甚至懶惰到不能好好學習社交技能。
書中提到 Daniel Tammet 懷疑 Oliver Sacks 可能為了提高戲劇性,而誇大,甚至捏造了一些情節。這可能是我需要注意的。

第11章 精神分裂與幻覺

Chapter 11 提到影視作品中也會使用上的思覺失調症。這種病同樣是遺傳因素大於後天教養或心理影響,因此一般說來不是因為家長疏於照顧啥的,才造成此病癥。
虽然大多数精神分裂症患者发病、住院就医是在成年早期,但是该病的基础在大脑发育的早期阶段就已经形成了。令人痛心的是,甚至在20 世纪70 年代末还有一些心理治疗师鼓吹着一种骇人听闻的观念,即精神分裂症的原因是“冷酷的母亲”无法爱自己的孩子,而且在对孩子说话时语意不明,一步步地将自己的孩子逼疯。
之後又提到個別的症狀。例如 Confabulation;說身體會虛構出訊號以充填闕如的輸入。包括幻聽、幻肢可能都是基於相同原理。這點在前面也提過。
声音幻觉一節提到 Hallucination,常常被用在文藝或動漫作品中的題材:只有小孩子才聽得到天使或魔鬼的聲音;當他們長大後,這能力就消失了。而事實是: 幻聽現象表示大腦機能有些失常,而這是可治療的。與超自然無關。

第12章 修復大腦和電刺激

Chapter 12 述及過去以電流刺激大腦(腦深層刺激?)的治療與實驗。將電極植入老鼠腦中「快樂中樞」,致使其拚命按壓的實驗相當有名。甚至對人類也一樣。

引起我注意的是,賭博成癮或許是可以被引發的,並造成人一步步沉淪至無可救藥。而這甚至如同一般精神病一般,並不是靠意志力、學習或改變生活習慣就能左右的問題。

放置电极还会造成精神异常、性错乱以及赌博成瘾等症状。曾经有一位病人在手术之前是一个很节俭的人,但在接受完颅内电极植人手术之后却变成了看到老虎机要是不去赌一把就迈不开步子的人。许多年后,直到严重的债务逼迫他卖掉房子,他的伴侣提出离婚而他也试图自杀时,这个问题才引起了医生们的关注。不过,赌博成瘾也可以出现在经典的抗帕金森氏病疗法一一服用左旋多巴期间。
看來人們堅強的意志力在精神病面前,終究是螳臂當車啊。

目前还不能够将剌激电极植人某个脑区而产生强烈的幸福感,但是脑中还是存在着“自我剌激快感区”的。在将剌激电极植人大鼠的某些脑区后,大鼠会在一分钟内自我剌激好几次,而且还能激发进食、饮水和性行为。不过,这到底是不是令人享受的感觉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正如在对人类进行的研究中所观察到的那样。
但這「人工的快樂」是否真的就幸福了,則不一定。最起碼就當下的情況而言,我們連使人取得某些種類的感覺都還有困難。
一位持续性自我剌激的年轻女性在电极剌激阶段会产生性爱的感受,但是同样没有达到过性高潮。持续性的电剌激使她忽略了自我,她似乎并没有体验到真正的快乐。
2014/3/24
這裡也提到研究人員以直接刺激大腦的方法,輔助、重建重要人體功能的嘗試;例如對聽覺或視覺等感知能力,或是義肢等。
而以胎兒腦組織移植,甚至是胎豬腦組織移植治療 Parkinson's diseaseHuntington's disease 則尚未取得理想的進展。
與某些情緒疾病相同,大腦的生理問題不是天天努力復健,就能因此痊癒的。

第13章 大腦與體育

Chapter 13 提到,過於殘暴的電玩會引起攻擊性行為;同樣的問題也發生在拳擊活動上,更糟的是拳擊手本身的大腦也會因為頻繁的重擊而受到創傷,造成腦部功能障礙。因此 Swaab 極不贊同這項殘忍的運動。
讀這段時讓我感受到,熟知人體生理結構下的攻擊,或許與戳人眼、攻擊生殖器等要害,具有相近的道德高度。
“被重拳击倒”意味着大脑被猛烈打击到头颅的枕骨大孔内,这可能对脑干的生命机能,例如呼吸、体温调节或者心率造成致命性打击。
也就是說,関節技或許與「刻意將大腦打到枕骨大孔內」,同樣是不道德的。那些関節技的能人,或許除了「我比他人用功」之外,一點也取笑不得那些上場就準備戳眼、踢鼠蹊部以至揍太陽穴,看似卑劣至極的傢伙?不過,這麼說來,又有哪種有效的攻擊行為不是這樣的呢?既然要作有效的攻擊,不針對人體要害部位,而採用像凌遲一般的方法,不是更不道德嗎?

在一般的體育競賽中,由於男女先天生理上的不平等,因此我們不得不將參賽選手分作男女兩組比賽。

女性后来被允许参加奥运会时,人们意识到男性在身高和肌肉力量方面由于睾酮激素的作用而具有生物学的优势,因此区分男性和女性比赛就很有必要了。
但由前面的討論可以發現,性別的區分雖然可以大致分為兩性,但在其交界處,總是有少數的特殊分子,無法準確的判別。甚至也可能有女性長期服用睪酮以加強體能的狀況,這是連以 DNA 來區分性別都無法避免的。
我卻聯想到,那我們體育競賽的目的到底是在比甚麼呢?一般說來,我們希望凸顯的是,努力能夠有所回報。但支配人體表現的生理因素,比起「努力」這意志力行為,還是非常強大。一個因生理因素,不擅長數學的青年;我們通常不會對他說「只要努力,你就能取得數學競賽第一名」。相反的,我們常常會說「上帝關了一扇門,必會再開一扇窗」、天生我材必有用、你的專長在其他方面(藍海策略之窗外有藍天)、「天無絕人之路,你只是比較特別」之類的話。同樣的,我們不會期待自閉症兒成為萬人迷、「正常的」同性戀者愛上異性、智能障礙者獲 Fields MedalAD 痊癒而回復正常。這些都不是光靠本人的意志力,努力不怠就能達到的。那些最為頂尖的選手固然總是最努力的一批,但他們也同時是生理上最適合該項競賽的一群。因此,努力很重要,但光只有努力卻不夠。(這句話聽起來像「金錢不是萬能,但沒錢萬萬不能」。)所以我們測得的,那些在比賽中拔得頭籌的,其實是天生麗質加上奮力不懈,並且摒棄了萬萬千千被投到深淵、自以為光努力就能爬上巔峰,不自量力(不知掂掂自己斤兩)的蠢蛋。
不過,假如實情真是這樣,那我們因比賽所產生的狂熱,所導致的國族主義,又算是甚麼了呢?

接著 Swaab 聲稱連(劇烈)運動都是不長壽的:
荷兰脑研究所的米歇尔·霍夫曼所做的比较生物学研究显示,两个因素决定了我们寿命的长短:新陈代谢和大脑的体积。新陈代谢率越高,人的寿命就越短,这与哈佛大学发现顶尖运动员的寿命都较短是一致的,因为体育运动所需要的巨大的身体做功能减短人的寿命。同样,美国的研究员拉金德·索哈尔( Rajinder Soha1 )也发现,果蝇的飞行活动越多,死得就越早。如果你为了防止果蝇浪费能量而将它们限制在两块塑料板之间防止它们飞行,那么它们的寿命将延长三倍。大脑也影响着寿命的长短:大脑容量越大,思维越活跃,我们的寿命也越长。
即使如此,我還是得說自己寧可信仰:適度(每天跑5分鐘?)且不致傷害的運動,比完全不運動更健康、更有益身心。(是的,我對此沒研究,終究沒有第一手的證據。)最起碼,我們十萬年前的祖先,運動量應該比天天坐辦公桌的白領階級大吧?而鍛鍊腦力的重要性當然也自不待言。

第14章 道德的大腦,大腦的道德

Chapter 14 說道德,大重點在 PFC,這似乎是自由意志的發源地。
前额叶皮层对于制定计划的重要性。
..
她不再具有主动性和做选择的能力,而这些都是前额叶皮层的典型功能。
..
前额叶皮层还确保我们遵守社会规则。
利他行為能促進群體存續,一開始來自母愛(這有爭議,見 SuperFreakonomics §3。),而這在當代的價值體系中被定義成「善」。善意源於同理心與成全他人的驅力,道德良知的根基在人所欲者施於人。 這機制需要大腦許多區域的參與。當 PFC 受損時,也失去使人能「感同身受」的鏡像神經元,以及固有道德行為。雖然在做決策時能更「客觀」,顧全大局而不婦人之仁(勢利、功利主義);但卻也表現出更多「良心被狗吃了」、不在乎他人感受的行為。雖然同理是「善」的重要支柱,不過除了要同理,還需要能理解(對他人行為做合適歸因)的機制。 據 The Age of Empathy,同理心還具有性別差異:
女性在面对一个骗子被惩罚的场景时会持续表现出同情心,而男性在这种情形下将不会产生同情——事实上,男性脑内的奖赏回路在此刻对于这种惩罚的反应被激活,这种惩罚行为给他们带来了真实的快感。
或許這也是「男人不壞,女人不愛」這說法的生理基礎?
同理心雖是必要,但光是能揣度他人感受,卻沒能投射到自己,並產生成就他人的驅力,卻可能產生大魔頭。因此,「成全他人」的心意也是很重要的。這在 Justice 中皆已論述。

第15章 記憶

Chapter 15 是形成「我之所以為我」一個很重要的因素,記憶。依照 LTP 的說法,看來短期記憶只是在重複刺激下,神經元通路(例如突觸間的鈣離子通道)臨時變得更暢通。但更高頻率的刺激,將使樹突棘合成蛋白質,出現更多樹突受體、神經傳導物質,而造成敏感性增強與突觸後細胞的結構改變。藉由 STDPHebbian theory 得以解釋突觸可塑性
短时记忆中,例如记住一个电话号码后拨号,那么仅仅只是神经元的现有突触的强度会有改变。这种改变是纯功能性的。短期记忆的能力非常有限,而且如果这些记忆不被加以巩固,那么只能保存几分钟。长时记忆则需要神经元新合成的蛋白质去形成新突触,因此它攒及形成新的神经元连结。这相当于结构性的改变。
海馬迴除了整合感官訊息,在記憶機制中亦占有重要地位。PFC 使之存儲短期訊息,並經海馬迴將較強的刺激(更重要的訊息)轉存為長期記憶,分門別類放在大腦不同的皮質區域The Future of the Mind。與生存相關的創傷性經歷,就因為其高強度,更容易進入記憶。
在前额叶皮层的指导下,信息会在短时间内在海马体中储存。从海马体开始,信息沿着两条通路传递:一条回到颜叶皮层进行长时记忆储存,另一条是长的路径别是沿着穹窿的巨大弓型,悬浮于踊膜之上传送到下丘脑,纤维继续传递到乳头体。接下来,信息通过丘脑而传递到皮层的不同区域。位于颜叶内海马正前方的杏仁状结构——杏仁核,对缆带着强烈情感负荷的信息进行记忆存储。
大腦受到損傷的拳擊手、足球、橄欖球員,則容易在告老時產生記憶障礙。
接著提到 The Man Who Mistook His Wife for a Hat 那位如標題的主角。由於視覺記憶由多個腦區處理,因此才會出現這許多神奇的認知障礙症狀。
最後,小腦除了負責協調性和運動控制,也適於學習複雜任務和動作。
2014/3/30

第16章 大腦與宗教

Chapter 16 中,Swaab 表現出了對宗教的不以為然。不過,要強調宗教能團結人心的話,我懷疑國族主義也可以達到同仇敵愾、提高生存機率的效果。只是這兩者的本質與特性有不小的差異。而近兩世紀大多數滿腔熱血的革命家,也都較不排拒對國家民族的傳揚,並認可其重要。
Swaab 又提到,近來研究愈發表現出,神靈體驗不過是大腦的一種精神狀態,不能以此證明神靈的存在。起乩的乩童在某方面說來,與症發病的癲癇病患一般,都處於不正常的生理狀態中。まあ、這說法我早有耳聞,而我本來也不怎麼奉之如珍寶就是。Swaab 後來又描述了 Geschwind syndrome,或許我們可以以此症之症狀來檢測某些「聽到上帝聲音」、感受到極樂體驗的人。
那麼,是不是該像中国共产党般禁教,甚至消滅宗教呢?談到這點我卻遲疑了。或許我們可以說讓人大吃大喝,然後早死早超生是不道德的。但讓每個人都過著苦行僧的生活,若能使大家普遍多活些時日(長壽些),難道就能說是造福人群了嗎?固然壽命很重要,人們快不快樂不是更根本的要素嗎?有時候,人們就算被欺騙(如善意的謊言),也會比聽到噩耗來得好過啊。因此,除非自己能看開,否則宗教、信仰這些鴉片或許還是有其存在價值的。正如我很久前所說過的,外圍行為與決策(如書中所提,先前天主教禁用避孕套,或是其他一堆事例與迷信)另當別論,對於足以普遍流傳之宗教的核心價值與根本精神(悲憫、關懷等),以及其所帶來的精神依託,我想對當代許多人來說,還是頗有用的。
Swaab 還駁斥了些超自然(非科學)的機制,例如純粹的祈禱。 光是仰賴禱告而沒有其他的作為,恐怕對事態的轉好沒有太多幫助,僅能求個心安罷了。

第17章 靈性的大腦

Chapter 17 是關於靈魂。我基本上與 Swaab 相同,認為意識與靈魂不過是生理機制的產物。 像是心臟移植可以連同供體的記憶、習性一同移植之類的說法,雖然在許多流行文化劇本中出現過(我看過的如地雷震),但我的立場還是與 Swaab 相同。除非器官本身會影響到大腦的生理機能,造成與捐獻者類似的效應,否則僅僅是器官移植本身,不應連同其他性格特性一同移植。 之後關於瀕死體驗,由 Pim van Lommel 的研究而總結成的文字,我想已經能夠對西藏生死書中,關於中有的論述作大略說明了。 可惜 Van Lommel 似乎由超自然的角度來解釋這些現象就是。Swaab 之後用強大的火力抨擊了他的研究。
2014/4/13
接著 Swaab 提到安慰劑效應,提到大腦除了能分泌内啡肽,以抑制像是痛苦之類的主觀感覺外,大腦似乎甚至「知道」要怎麼改變腦區活性來減輕症狀。
關於中國傳統醫學,妙的是針灸似乎不僅僅存有安慰劑效應,還真有活絡筋骨的效果;雖然相關研究尚未徹底解析其原理。相對的,草藥醫學(主要應該指中藥)的效果就很可疑,甚至因為重金屬含量過高等問題,弊多於利。與這相關的傳言,這幾年聽了很多。歐洲都已對缺乏足夠測試與驗證的中藥下了逐客令。最容易進入市場的方式,竟是當作食品服用
宣称自己的药物没有副作用意味着以下三种情形之一: 1 )那种药物根本没有任何效果; 2) 它从来没有接受过副作用的检测;另是最可能出现的情形,即1 )和2 )同时存在。
中醫學的概念倒令我有些訝異;之前都沒意識到這點。
传统中医学认为,若干活性物质的混合物可以达到最佳疗效。
以當前局勢看來,關於中藥的研究主要集中於提煉出中藥中有效的物質。但書中也提到,有許多這類成分西醫早就知道了。有的早已證實其療效,有的雖有謠傳,只是尚無法證實其效果。要找到現代醫學尚未發現的新物質,看來反而像是樂透投注啊。
對於中醫學的困境,我想與中國的科學未能發達相同:中國文化缺乏以系統性科學方法驗證的精神,或許該對這現象負起一些責任。我們自古不重視科學研究而重讀書(偏文史哲)當官,即使有些實績出來,也寧可留一手藏著拿來賺錢。(該怪醜陋的中國人之本性麼?)就算不專斷的說「沒有例外」,但缺乏多樣性發展的文化,不敢標新立異而人云亦云,以至大伙全去擠窄門、一窩蜂追捧流行,在我看來實在是很大的問題。就舉本地來說,從幾年前的葡式蛋塔、之前哈日族日劇風潮與韓流,到近期的 facebook、Line、雷神巧克力;許多人,甚至大多數人並不是因為「所有相關類型都都嘗試過,確認這最適合自己」,而多是「大家都這樣了,我怎麼可以落人後?」;就算確實有「我喜歡」的成分,更多的卻是缺乏主見的盲從。也正因為這樣,飢餓行銷手法才有其市場啊。

飢餓行銷

所謂飢餓行銷,讓人排隊到天邊;或是土豪金手機、玫瑰鹽等,都是姜太公釣魚,願者上鉤型的營銷術;商品本身不一定真值那價錢。說難聽點,名牌貨、趕流行、超商集點換贈品、嘗鮮、吃氣氛、華麗裝潢與過度包裝,以至明星代言、偶像劇等與之無二致。但有時形成風氣後,不奉承一下卻會變成罪惡啊!像是「嘿!這很有名吔!你真不識貨!」、「賺那麼多錢不花是要幹麼啦」都是類似的狀況。說他們冤大頭還不肯信啊。(話說這應該叫蚱蜢與螞蟻的故事。你大可及時行樂,但最後的出問題終究得自己承擔。)而我們這種市井小民,能有一頓五六十元的便當飽餐就謝天謝地了。實質比噱頭重要。不過這也突顯了一個問題:正是因為一般人分辨不出純天然與加工品,甚至誤以為加工更勝天然,才造成一堆人可以編造個故事,就讓虛榮的人們趨之若鶩,自以為得到的是好料。然後一發現商家欺騙了自己的感情,才大發雷霆罵人失信用,何苦呢?因此假如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這類的商品,不如一開始就別追求流行與噱頭吧。清心寡慾還少紛擾。
臺灣人另一個很糟糕的現象,一聽說優惠,像是一元便當、十元牛排等,就貪小便宜排隊排到天邊;一大早、甚至前一天深夜就開始排。我總覺得光是排隊的時間,其價值就已經抵得過那減少的價格了。新聞媒體常常播出這些景觀,也凸顯了許多人只爭蠅頭小利的弊端。
2014/3/5

第18章 自由意志,一個愉快的錯覺

Chapter 18 要說的是自由意志。由於實驗發現我們在「下決定」之前,這行為就已經由意識以外的大腦定下來;加上我們竟可將不是自己造成的現象解釋成自己做的;因此自由意志,或者說我們體驗到的掌控感只是一種錯覺。(這系列實驗其實之前即有耳聞,只是一直沒時間融會貫通加以內化。)甚且,即使是科學理論或藝術技巧的發明,也多是因為之前的基礎環境已經準備好;萬事俱備的情況下,醞釀成熟才能瓜熟蒂落。就算 Einstein 出生在希臘羅馬時代,也不可能光以自己的能力發展出相對論。這點在 Guns, Germs, and Steel 亦有提及。
由於定義不同,對此我的意見與 Swaab 的結論(解釋方法)有些差異。竊以為,固然某些人以為的「自由意志」可能是假象(這端賴我們對「自由意志」之定義而定),甚至如書中暗示的,不過是為了解釋早已(由潛意識)下定之決心之後的強詞奪理(亦即我們的「自由意志」、「理性思辨」主要是為了事後拿來辯解用的,而不是為了當時拿來判斷、作決定用,才演化出來的。因此要拿來作後者用途,自然會產生許多謬誤、錯覺之類的瑕疵現象。);但也不能否認我們可能具有貧賤不能移固執意念;或者即使內心深愛著對方,卻決定不與之結合的可能性。只是這會有個副作用:若是要把「對某個原則(理念)的堅持」定義為自由意志(請注意,「原則」不代表非冥頑不靈不可。在自覺合理的情況下原則允許變通,因此我們可以說服他人。);那我們或許就不能否定一個通用人工智能,甚至遵循特定遊戲規則的一套程式,也具有自由意志。まあ、這對我並不構成困擾就是。對我來說,我們人類充其量也不過是一種生物電腦,或生物機器罷了。而遺傳變異與突變、生物的消逝與新生,則好比更新完的系統無法 live update without rebooting,不得不重新開機一般。遺憾就遺憾在大自然還沒演化出 NVRAM 的機制吧。再說,即便有這種東西,當硬體標準改變時仍舊無用武之地。但演化的特殊之處就在於,靠著莫非定理,無須特別設置任何設計師,在太多猴子打太多字天擇丟掉太多廢品後,卻往往能意外產生一個較先前更堪用的載體。
Swaab 提到我們的意志受到生理因素及環境影響(例如前面第9章提過的高溫使人暴躁,易引發戰爭。),這點我也同意。應該說,生物自由意志受到生理因素及環境影響的程度,遠比多數人們所以為的更為深入而巨大。整體說來,我們並沒自己所想像的那麼自由。何況日常生活中太多的選擇並不是在深思熟慮下所做出,而是不知不覺中,由潛意識自動幫我們處理掉了。關於自由意志,更不值得的是,就算我們有辦法經一番天人交戰,而決定早餐要吃饅頭或是麵包,並付諸行動;但這通常不能代表甚麼,蓋棺論定談起來也不具有太大意義。滄海一粟在歷史長河中,實在太過渺小了。更甭提我們所以之安身立命的茫茫宇宙。
對於精神出問題的人們來說,我們很難要求他們為自己的行為負全責(承擔道德、法律責任)。有時候我們甚至不能確定他們是否存在「自我」。這點在 The Man Who Mistook His Wife for a Hat 已看過許多奇特怪異,而仔細深思,卻會令人不忍卒睹的例子。
我很好奇地想看到,类似的情形还要过多久才会发生在其他那些被认为是出于自由意志的行为方面,例如攻击和流氓行为、恋童癖、盗窃癖以及潜行跟踪癖。要接受“它们不是出于自由意志”的观点,就将对如何处理这些犯罪者产生深远的影响。
2014/4/27

第19章 阿茨海默症

Chapter 19,出現在本書標題的不治之症 AD。由於人的經驗與記憶、人格所賴以依存之根基皆為大腦,而 AD 又是種對大腦的破壞性、無法回溯之病症;因此在無法複製大腦的情況下,只能防微杜漸(預防或避免惡化),無法治癒。依當前的醫學,我們甚至無法確認其何時開始,只能在死後經大腦解剖,由神經元萎縮狀況來斷定得到的是 AD。這種病依 Swaab 的說法,會使人從正常機能一步步回歸嬰兒期。讓我們在人生的盡頭如同膠片回捲般,再次蜷縮回那段無知的胎兒時期。 我得說,就我個人而言,若遇上預後無望、活著只是他人累贅、沒有價值的病(雖然「價值」的定義與判定因人而異,但還是不乏經充分溝通理解後,絕大多數人都能理解為無價值的例子。),例如 AD 這種,確實也會同作者一般選擇放下;可能的話以器官捐贈、造福其他人為佳。畢竟不說人性尊嚴(對我來說,這實際上沒有意義),卻總是已經沒有身為人的價值了。而對剩下的人,更糟糕的是那真要不打馬虎眼、認真做來,沉痛的負擔。簡單的說,就我個人而言(別嫌我囉嗦,這點很重要。因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特殊狀況,而我又與多數人不同。),在這都已經很先進的社會中,當我還是無望自己照料自己;那大概也就表示,我業已到了可以從人生舞臺上退場的時候了。要他人為自己擦屁股是不道德的。

第20章 死亡

Chapter 20 為人生最後一程。荷蘭是第一個立法容許安樂死的國家,而本書中 Swaab 對安樂死的言論看起來也與本地大相逕庭。最起碼本地還是以「讓長輩活越久越好」作為孝順的附加評判項目,如同我們以為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一般。(看來就算我們要獨立,在文化上恐怕都還不得不承認我們是中國人,最起碼也屬於「中華文化圈」吧。包括我們有土斯有財,無論如何就想置個產以求穩定的觀念都一樣。)
我個人對生命的價值可參考人生的意義說佛。對於不相信死後種種,而重視當下生命感受的我來說(注意:聽起來好像很偉大,不過這毋寧更該視作比起白飯,我更喜歡蛋糕的問題。純屬偏好,無關高尚信念。),若生不如死,那倒不如就別偷生苟活吧。因此我頗為贊同寧可看重生活品質,而不一味追求「活著」的觀念。也因此,文中所提,包括醫護人員以及一般人都需要學習「怎麼死」的觀念我也贊同。但我也同時認為,我們沒必要剝奪人們一味就是想活下去的權利;最起碼在當事人在清醒的狀態下,還具有此般意志的時候,若環境(例如經濟、醫療技術、時間精力、責任)許可下,是該幫助他們維持生命的。人家最痛的苦主都不喊累了,我們旁邊看熱鬧的,又怎能輕言放棄?

第21章 大腦的發展

Chapter 21 是未能在前面歸類的議題,以及近期對大腦的研究成果。包括簡單描述生物演化史中神經元的出現、人類大腦的擴大與變異機制。
Swaab 還猜測一星期長度為七天,或許有生物演化上的基礎。若是推廣這種觀念,或許會得到這種結果:深究一些我們社會文化中「約定俗成」的習慣暗規,搞不好竟能發現生物學上我們「不得不為之」的基礎,而不是「某些先祖偶然的偏好與際遇」所造就。

第22章 結論

Chapter 22 將之前主要的論述重提了一遍,算是總結;主要是胎兒成長過程、有些生理的問題並非積極努力就能改變(因此就算病情未見好轉,也不能因此怪罪病患。),以及如何以較好的品質終結生命(因病或依個人意願安樂死)的部分。開宗明義就聲言人與人間本來就有先天的差異。基因對某些天分(如音樂能力)的影響甚至可能超過後天努力。人人平等固然很重要,但無視於這些生理(生物化學)上的不同,而硬是堅持每個人都具有一樣的資質(例如堅信不同性別在任何方面,本來都應能達到相同的表現。);以為會造成人們間的差距,錯誤的全都是外在之社會、以及我們處置的方法,與人本身天生條件無關,則是矯枉過正了。更不應該以為,光靠改變社會制度以及教養就能解決一切問題,讓每個人都能達到預先訂下的標準。
這論述直接將坊間對 John B. Watson給我一打健全的嬰兒陳鶴琴沒有教不好的學生,只有不會教的老師的錯誤用法「打臉」了。(まあ、本來大家就都是在誤用啊,不能全怪罪原發言者。)甚至連傳聞是 Lincoln 說的那句人年過四十,當為自己的長相負責含金量都得打上問號了。不過,終其一生我們都在塑造自己的大腦(智識與個性),幅度沒想像那麼大就是,多數時候更適合說成「微調」吧!所以說,江山易改,本性難移;牛就是牛,牽到北京也是牛
我们不应该教孩子应该想些什么,而应该教他们如何进行批判性的思考,以及如何在成年时根据自己的意识形态做出选择。
或許,重點甚至不在應報理論「使其受到應得的報應」。所有的社會懲罰機制(監獄等),也應該轉變成行為改變以及治療機構。
这并不意味着不应该惩罚这些罪犯,而是意味着惩罚措施应该起到应有的效果。
幾年前就提過,我也同意遺傳以及環境(包括成長與行為時的)對人的影響,比我們所以為的大。甚至我們大多數的行為,一半以上的原因都不是出於「意志力」啥的。雖然不能否認當代社會中確實存在因社會文化(而非基於生理)因素,而對不同性別的差別待遇;但對於這些天生的差異視而不見、把所有原因都歸到外在因素,並非良策。如書中所舉,將同性戀歸咎於生長環境教養問題;事實是沒有人會自願成為同性戀,正如正常情況下生男生女天註定,也不會有人想要一出生就缺了隻腳。
不去深究本書研究之局域性的話(例如監獄中的人犯多具精神疾病這點,是否全人類、各地皆通用?),我以為我們能做的,是盡可能在這些差異上,達到以人為重。不僅不該將責任毫無保留的,直接壓到社會失敗者的身上;連平等、正義等,應該都是為了這初衷而衍生出的作為,而不應該是為了真善美,卻可以犧牲人們的情感。
2014/5/4

心得小結

本書主要議題是腦神經科學。或許因之前偶爾會追追相關的新聞,這次並沒對我原先的思想體系造成太大影響;要稱新知,毋寧說「鞏固我之前信念」的成分更大。不過這確實是個有趣的領域。或許未來靠這這些學者的研究,許多我們原先以為是哲學與神學領域的議題,到後來都能夠自科學獲得其立論基礎。まあ、其實這點也是我早就體認到的未來情境了。只是何時會實現的問題罷了。
201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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