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Michael Sandel 錢買不到的東西 講座
閒話家常
VIDEO
元旦四天連假,花了三整天看
Michael Sandel 的
新書宣傳會 …
2012文化部國際人文講座 ,第一場還不過看看就算。「甚麼?不過就兩小時的演講,有需要花到三天嗎?」まあ、現在的我最致力的大概也就這些玩意兒了。為了寫點東西出來,當然不只看了本傳,還包括點
周邊商品…相關報導與討論。
Sandel 在臺灣排了兩場演講。由於有語音直譯,整個過程我幾乎連畫面都不看,直接用聽的。比較困擾的是同學講中文,語音講英語把原聲遮住的狀況,這就得把耳朵塞在喇叭上了。看來12月11日臺大綜合體育館第二場較有看頭。套句大陸網民的用法,「含金量」比較夠。因之這邊就以 Sandel 自身主導的 12/11 那場為主,來作點簡單的探討。
上次接觸 Sandel,是在閱覽
Justice 那時候。期間我複習、加深並疏通了一些過去的概念。不過我到現在最為精要的思想還是在
人生的意義 這篇後部,即使簡明扼要的遍覽過這些哲學觀念,依然不能推翻其中的結論。
市場經濟的問題
請注意
這邊按慣例不做大意介紹。
這次 Sandel 的巡迴演講,主要是為了把他新書
What Money Can't Buy 中的觀點,以及他讓哲學落實到現實的理念(因此教學中總是會舉出實際的事件作為佐例)散布到全球。由於市場經濟往往以追求短期利潤與成效為主要手段(這一部分來自人類的短視),長此以往以金錢、利害關係衡量一切的資本主義就吹起
free-market triumphalism 的號角,
主導了 政治與經濟。而現在,利害得失甚至滲透進我們對日常事件的價值評斷,讓人們變得勢利而失去了人性尊嚴,道德淪喪、笑貧不笑娼。這其中當然是因為市場經濟有著太多問題:
因為資訊天生不流通 (也就有機會不平等),自由市場不見得真正「自由」。而在標準經濟模型下,我們除了供給需求外,並不具備其他的強制力,因此又不能簡單地彌補受害者的損失。
以第三世界 賣出環境、資源為例;若這些國家認清到這問題的嚴重性,又不急著要經濟起飛;而美國等經濟大國能持有公正交易心態,不抱持「出錢的是大爺、要不要賣隨便你」的心態,那麼許多商品的價格可能就得三級跳、因去 cost externalizing 變貴了。
交易不見得都是對等的。
例如賣腎,或者因突發事故,迫不得已之下賤價求售。亦或者「買不買隨你便。你不買,後面還一堆人排著要!」之類的價格哄抬。上一項提到,人們不可能彌補所有不公平的交易。就算有這能力,人們也沒有辦法完備的判別何謂合理。更糟的是,就算已全知全能,但一百個人就有一百個價值評斷標準(參見人生的意義 ),無法一統。就像是當我們論及人命值幾元?不同的人(如殺人犯與佛陀)又該以哪種標準評價?因為這其中涉及偏好與個人特質的問題。
就算是公正的交易,卻可能有因短視而造成的副作用,以及未能考量到之後果。例如長期濫捕魚或對環境的影響。此外交易可能對當事人來說很有利,卻影響到未參與的第三方,損害了其利益。由於市場經濟不注重對環境的責任,因此這部分在無人監督,又長期被忽視的情況下,就算想好好處置也沒有 ISO 般的完備方法。
人性尊嚴受到踐踏。這當然是一般有德行的正人君子所不樂見的。
我卻想到,若這是在底層的基本需求都無法滿足的情況,例如無法溫飽的時候,或許大多數人們寧可出賣尊嚴,以獲得所需的東西。這有無可能是因為在當今世界中,金錢的道德價值已被提高(而不顯得那麼齷齪),或者基本需求的範疇已被擴大,造成人們更願意賣出些之前的價值觀所無法接受的尊嚴,以滿足過去人們所不需要的需求(欲求)?但這似乎又是個界限模糊、不知該把刀切在哪個地方的問題了:從哪件事開始,才叫作基本需求?哪個處置開始,方可稱為尊嚴?有時還是依人而定。我們頂多只能以「這狗屁不通」、「你自己都接受不了」來反駁。若對方說起來沒有矛盾,社會一般也可接受,到頭來反倒像是自己無理取鬧呢?那要力挽狂瀾就是很困難的事了。例如在兩百年前要提倡吃素,或是今天要倡導經濟增長率應維持在更低點、人口應維持恆定等。
珍稀資源的分配問題
這場教學,Sandel 開宗明義說他不是來單方面「教授」知識的,沒有「正確答案」,而是希望大家能參與討論、試試
審議式民主 。這宗旨可由其
公民參與的政治理念 Civic Republicanism 略見一斑。
本場前半主要探討有關供不應求時,珍稀資源的分配問題。雖然這是經濟學的強項,但 Sandel 發現了許多
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怪現象。對此,我想關鍵在事情總有輕重緩急。
人命的價值
首先得考量
對象的價值、需求程度 如何,
給或不給 何者能造成更高的價值。有些人或許較其他人更有價值獲得此權利,這些人來收受能造福更多的人。是的,我以為當我們認為人的存在有價值時,就已經默認了人命是不等價的。因為有些人能造就更大的價值,例如使更多人幸福,因此他們的存在本身價值更高。
所謂「人人平等」僅是就能創造同樣價值的人而言,他們應當具有相同的地位。而不是視
未按照人人同意的公正程序 之下,誰比較有錢、說話大聲、力量較大而定;甚至也
不應是 誰對國家較有利益,雖然很多國家都是這麼定的;順便把願意付最多錢給公眾的,當作貢獻最大的人了。(特別要求應為
公認的程序 ,是因為若這些都是共識的一部分,那麼我想社會大眾或者能接受這些標準。)相對的,當我們說人與人「絕對等值」時,其實隱含著人不具價值的意思啊。
基本生活所需
當給誰所產生的差別不大,或者難以判別、不易實行,例如
天災 造成雪鏟與菜價、水價上漲時;其次應問問
是不是維持基本生活所必需 。當然我們都知道對於沒有
替代品 、少了就會死人的整個組合,像是菜肉蛋穀類齊漲之下(光是部分菜價上漲,有替代選擇時,後果還不致過於嚴重。),這種趁火打劫不對;但若居民數千,青菜米飯卻就那麼十把、基本醫療藥物極為稀缺;那麼就算還是要堅持
不該漲價 ,這時比起「該不該漲價」,我們面臨的是個更嚴峻的問題:先搶先贏,而後來的就算再有能力、再值得被救,也只能望天等死。想像同樣具有基本人權的監獄人犯,第一時間就把果腹的菜全部搶光,一般人卻買不到的情況吧;這種狀態可使多數人心服嗎?(注:千萬記得,我不是要貶低受刑人的地位。可惜在普遍認為死刑合理的本地,我很悲哀的相信,人們潛意識裡多具有這種想法。)
所以,對於生活必需品,我也認同恐怕不該漲價。而在如何分配必需品上,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存在價值,要怎麼去衡量又是個大問題。即使如此,衡量標準也不該以市場經濟「誰的錢多」為依據。或者最起碼錢不是最重要的評斷標準,因此不該是
有需求又付得起的 ,而是
有需求又有價值(授與此收受、購買權)的 。這有點像是
Justice §01-2 該不該把人吃了、該吃誰,亦即資源有限下,誰該活下來的問題。不過既然事關人命,還有個比這究問更急切的課題:政府的功用,應當還包括盡力維護人民基本生存需求,讓每個人能以合理的付出,獲得維持基本生活(包括生命與尊嚴。嚴格的說,是
說佛 所謂有情眾生的情感。)所需要的物品與資源。換句話說,若一個人無論怎麼努力,卻還是會活不下去,那這在當今世界較難以被接受。當然,何謂
合理的付出 、有什麼樣的例外考量等,恐怕又是個大哉問。事實上這邊所謂
必需品 應該是滿足基本身心需求。但這總得考量特殊情況。例如有的人認為每天喝茶是必要的,或是自尊特別高、食量特別大的人。有人得吃十人份的食物,那麼在食物匱乏的年代,能說他不值得活下去嗎?因為宗教考量,每天都得纏圍巾才能活下去的,能不給他嗎?此外,怎麼確實的實行也是個大問題。我們可以即時為每個對象做出正確的評價嗎?像是面對突然得知下禮拜到來的世界末日,只有萬分之一的人能搭上可上太空的諾亞方舟;那麼誰該握有車票這種珍稀資源,我們還是有足夠的能力去判斷嗎?
公平與否
至於非必需品,以至奢侈品之類,那「該不該漲」這問題才有其討論意義。這時我們還是得先考量給或不給的價值。例如受教權、護膚美白與整容等醫療權並非必需品,在絕對珍稀的限制下(如哈佛的入學資格;或僅存少數醫生卻有大量不治雖不致死,卻會殘疾的傷患),給那些肯上進、能造福人的當然較合適。但由於並非必需品,這種評選制度可能會造成被批不公的後果就是;其標準對公眾的評價(感情)與影響,或許是我們得考量的因素之一。
若給誰的影響不大,甚至即便是維持生命所需,卻珍稀到無法普遍配給,那麼
公不公平 就成了重要因素:是否按照公正的程序平均分配(依先來後到好好排隊、按照事前公告的規定等)、經由同意等,或者僅僅掏出厚厚一沓鈔票說話。因此看到價格上漲,得先研判是為中飽私囊哄抬物價(不公平),或者供不應求(公平了)所造成?後者的情況,合理的漲價幅度一般可被眾人所接受。但
預期心理的稍加哄抬 與
供不應求 之間,有時沒那麼容易界定,這是我們必須注意的。這與資訊不足也有關係:我們不總是能預測未來的需求量。中途漲價或太晚漲價都會有人覺得不公平或不合宜。
心態正當
這是爭議發生最多的地方,首先被侵蝕的一環。不正當的心態,造成「只要花錢,什麼都能解決。(
什麼都能買,什麼都不奇怪! )重點在開的價碼多少。有些也許是天價。」這種想法。
大多數人仍認為感情的事不應該用錢買,舉凡
愛情 、心意表白(如
向人道歉、求婚 )皆是。若我們花錢以換得公認不該以利害關係量度的東西,那就算不上是立意良善、目的正確了。不過(「可惜的是」?),所謂「公認」的標準,在人心不古下漸次轉移。此外,「心態」通常也僅適用於個人的場合。與事者是國家或公司、團體,就不一定適用了。例如為了國家拋頭顱,灑熱血;為了公司爆肝。
無論如何,該充滿誠意、重感情的表現,卻開出價碼找人處理,怎麼正當呢?就算達到目的,又怎麼能保證不會懷著補償心理,來記回馬槍呢(例如賄選)。光是以法條約束,防不勝防,還是多陶養人們的
正當心態 、良善品格吧。
由此我倒是有點領會,為何 Sandel 在大陸那邊問的結果,
同學們都頗為勢利 了。而本場中那位排第二還沒買到春運車票,卻堅持買黃牛票 OK 的女孩似乎也是?或許,中國人正是因為心態不正當,因此才不斷呼籲要良善有禮、抱持誠意的。原來我們的良心早就被市場經濟
吃 了
(汗) 。
市場經濟
雖然以「良心企業」的標準來說,比起賺越多越好,拿多少賺多少、賺夠就好會是更好的做法;卻不可否認許多企業的存在目的就是賺錢。要大家都做良心事業,僅賺夠過生活的錢,其他都捐出來,在當前的世界不但不可能,反而會大亂(請研讀經濟學)。那麼,最起碼在上述條件都滿足的情況下,我們才能較為放心的說「好吧,那就交由
市場經濟 決定吧!」好歹
這手段還挺高效的 。但眼前的問題是,Sandel 發現這最後一項考量常常踰閑蕩檢,侵犯了人性尊嚴的領域。
案例探討
Sandel 舉了些例子。以百事可樂隨溫度漲價而言,由於這是家以營利為目的的公司,而他們將
cola 的價格定位成熱天比較值錢;那在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理由下,或許就是多數人可以接受的。雖然我多少覺得,以 cola 為例,問這問題形同在問
人該怎麼殺 一樣(我是說壞蛋殺人時,不是在說死刑犯):重點在根本不該殺人,而不是用甚麼方法去凌遲啊。
論及五月天的演唱會門票、春節返鄉的火車票等等的黃牛票,問題則在於我們
按照正當程序,本來可以用原價買到票 ,並且
有許多人確實以這方法拿到票了 。(站在賣票的一方,例如被黃牛買票並販賣而被非議的臺鐵,或許會很想說:請賠我名譽費用!人們可能會把多付錢的不平衡心理轉嫁到我們的名聲上!那些錢請還給消費者!…要不以後所有消費行為都轉成拍賣形式吧?就不知道行不行得通。固定時間開演的門票可這麼作,百貨公司人來人往的櫃檯呢?)但今天卻要人以更高價錢來獲得票,自然就不公平。對於此兩提問的差異,我與第一位回答的女同學相同,覺得這問題的答案存乎回答者對資源的需求程度。因為大家比較在乎回鄉車票,認為這比較重要(中國人嘛),因此採用了更高的道德標準,開始審問公不公平,造成不認同黃牛票的人變多了。但事實上,回鄉車票並非生命必需品就是。因此這其中倚靠的是偏好,
無關對錯 ;某方面說來亦沒有說不說服的困擾。關於春運火車票的討論
在對岸談得深些 ,可參考之。更深入的可參照
Justice ,是一碼子事。另請注意,即便是以原價轉手,還是會出現按照正當程序,本來
可以買到票 的爭議;這次反而是買到「黃牛票」的人占了便宜,縱使同樣都是不公平。
而接受醫療的資格(這還真在前一陣子在大陸新聞上看過啊,雖然我以為沒錢的人有醫師就夠了,根本不需要看到名牌了。),由於這種黃牛票更可能牽涉到生命所必需,因此我們自然就更為計較了。不過,若多花的這些錢能拿來改善公眾醫療環境,我懷疑會不會有人就稍微偏向可以接受了。畢竟這樣看來公平的多,依假定又尚未危及生命。若這些錢足以「將功贖罪」、「活得有價值」的話…
歸納
所以這些其實是加權優先度的問題,談出來似乎無關道德啊?若想一以貫之,僅用單一規條,其實還是評鑑說。由於人們對於評鑑項目(尺度)的標準不一,因此有不同的判斷。當然有些項目一般說來會比另一些重要,像是兩條人命高於一條。又例如以當前的世界風氣,普遍認為生命價值在金錢之上。但對於因果相關度過低的向度,其重要性的權數並非不可顛覆。而且或許也沒有甚麼對錯問題,有的只有偏好。何謂對錯,端看人們的共識而定。
踰矩的市場經濟考量
後半轉而討論 Sandel 所發現的一些離譜現象。在這些事例中,市場經濟考量似乎已經逾越了本分,侵入人性尊嚴與社會公益等領域。
給錢讀書
首先是當孩子不愛讀書,那就給錢鼓勵。這樣好嗎?
對此我得先說明大原則:若是
給錢的人 與
能增加整體加權評價的人 相關係數極高,給錢的動機就是造福他人,那我想我能接受。可惜現實常常不是這麼回事罷了。就舉買官或選舉為例,若會砸錢在競標官位或競選活動的,都是希望帶給我們幸福的人,那我們當然會義不容辭的盡力投給
賄選…給錢大戶。但我們知道羊毛出在羊身上,事實剛好相反。
但給錢讀書的問題出在另一方面:很遺憾的,依人類心理
Overjustification effect (參考
社會心理學 的歸因理論),當拿錢出來時,不但會造成反效果(讓學生反而不想讀。聽說
孩子們去讀更薄的書 。),且有造成「我是為了錢才讀書」,一種長期性惡果的疑慮。
若非如此,我倒覺得可以試試:教育本來就是一種干涉,就算我們都認為讀書是學生的本分,不應該是得施以小惠、威脅利誘才成就的吧;卻還是不能說「因為他愛玩、不讀書,所以我們不應該強迫他讀書,應該放任他玩」。當然,影響的手段很多,像是圖書禮券在實際應用上或許會更合適。但我以為
特地 去除金錢獎勵這項是不必要的,我們之所以除去此手段,該是為了其無效這理由,而非因之並非終極目的。否則出國比賽得冠軍,也不必給
國光獎金 了不是?(まあ、或許有人會說沒錯?)畢竟以出國爭光來說,拿獎金也不是其本身根本目的。
有人把給錢讀書說是賄賂孩子,我覺得其動機不同。此例的本意是為了孩子好,但賄賂的目的則是為了圖利自己人。
核廢料@後院
至於
瑞士存放核廢料的例子 ,我想第一位回答的男同學說得很好。在資訊透明完整的情況下(剔除第二位居民們這才意識到這很危險的可能),確實出錢有種不是要他們以公民責任來承擔,而有種侮蔑了他們道德自尊、被錢收買的感覺。可以說正如 Sandel 所述,金錢歸因排擠了道德責任的考量。但這不代表若我們能把話說得更有技巧點,他們仍會有這樣的厭惡感,也不表示出的錢一次出到足夠高(試試兩百年的薪水!)他們依然不會屈就。此外,我們還沒考慮到這些人是否
月領 22K 的
月光族 ,並且在月底來做實驗。抑或是拒絕接受家人與自己就會受到連坐的情況。我想這會有相當大的影響
(乾笑) ,正如「貧賤夫妻百事哀」之
引申義 啊。
另一個「心態轉變」的類似例子是以色列託兒所的罰款制度(見
Freakonomics 1 小學老師與相撲選手有何共通點? )。當經濟與社會等誘因夠強,還是能擊敗道德誘因的。
當然,話說回來既然大多數人會認為這是道德責任的問題,卻硬要拿錢砸人臉,確實是不太合適。且在某些與心理狀況關聯極深的事項中,花再高的獎金、罰再多錢也得不到想要的效果,倒是我們不得不面對的真實。人人打心底禮尚往來,總比每天汲汲營營只為錢財來得好。Sandel 的憂患意識確實有其道理。只是我還是認為這些有不少屬於心理學問題,手段圓滑點可使許多問題迎刃而解,而不全是經濟與哲學領域啊。
連鎖便利商店入侵村里與媒體壟斷
現代社會中,小
雜貨店 漸漸為大型連鎖便利商店所併吞取代,這也是個前人提過許多次的現象了。
若能增進生活品質與便利性,還能壓低價格,甚至好點的再作作社區回饋,我想對一般人來說都是可以接受的。但若是大到變成可操控商品價格的獨占事業,影響到我們對物資與資訊的自由流動、以至處理的權利,那就不是我們所願見的事情。這些是顯而易見的道理,也都由片中同學們闡述了。例如當地人不需要與大公司簽可能不平等的契約,才能提供後院的菜給與他人使用。人們的選擇也較不被財團政策所制限。同樣的,在媒體壟斷的情況下,「知」的權利,例如要接收、發送、共享與處理資訊,也會受到控制。
不過,由於人們總是會做更好更便利的選擇,因此某些情況,例如雜貨店的銷聲匿跡,事實上卻是那些跑便利商店、不跑雜貨店的人自己一手造成、將之淘汰掉的。他們會說「便利商店比較新鮮方便有保障(大公司會保險吧?)、種類較多啊,你不能限制我的選擇權!」而在雜貨店都被擊垮後,才意識到大財團有能力左右自己的選擇權,且財團們打一開始就常常這麼作。而在知的領域,也有同學提到我們也會挑自己喜歡的看(煽色腥、暴力等
譁眾取寵 的報導)。まあ、本來我們就不斷在找尋符合自己價值觀的說法,並忽略與我們不願意相信的。
近一陣子因為大學生參與
反媒體壟斷運動 ,這部分回應頗為熱烈。我認為媒體在平衡視聽上,確實該負些責任。這部分請見
媒體與社會責任 。
拍賣教育
在陳文茜的專訪中,Sandel 另外提到了多錢入學的事。許多大學籌不到足夠學費,因此只要肯出錢,他們在檯面下是會收的。Sandel 的問題不是他們這麼作對不對,或者是甚麼導致這種現象、該怎麼杜絕;當他們不敢公開這件事,就已經表明這事不好。他的問題是,
為何他們知道 「這是錯的」。既然有許多事情都已經為市場經濟所入侵,為何他們不乾脆公開這種出錢入學管道?
我想這問題的癥結在「大學」在社會上一般的定位,是鑽研真理的機構。而真理不應與勢利兩立,此為這些大學所身處的矛盾。所以,公開自己愛財取之無道,是違反自己定位的事。那甚麼情況下可以公開呢?最少也得先改變
公眾定位 才行吧。
結語
Sandel 自己下了一段結論。他個人的立場頗重道德,而在方法論上則期望大家能集結到合理、因時因地制宜的共識。我對他的道德堅持不置可否,不是說不好,只是我以為世界不是這麼運作的。但對後一項(共識法),倒頗為欣賞。
以我的話重述他的結語,簡單的說是公眾事務(如可能影響
公共政策 與大眾利益的官職)與人性尊嚴領域,不應被短視的金錢評斷所侵占。不能讓
Adam Smith 市場經濟那隻
invisible hand 伸進每一處細部。
自由市場 不見得真能成就我們想要的社會,甚至不見得真會具有最高的效率、達到
最公正的結果 。因此我們得喚起公民參與、使真理越辯越明;也期望盡可能讓每個人的思想、社會的共識都更為圓融,並避免專擅或錯誤長久延續、無法被改變。Sandel 甚至認為
以溝通、對話、審議取得共識,這方法可能更勝投票 。回想過去我對
民主 投票流弊的檢討,或許這真是另一條出路也說不定。
Sandel 有他希望力挽狂瀾、糾正世風之處,因為他看到了某些他覺得不應該的現象。或許他會很欣賞儒家的倫理思維?但即使大量採行公民參與,我在
Justice 也提過,共識不易圓融。即使是共識圓融了,依舊無法擺脫人類短視的問題。不過這確實較可能達到可行之最佳策略,只要謹記即使是公共論述得到最美滿的結論,理論上亦不可能完美,因此出現問題時別矯枉過正即可:萬年前的新月沃土或許就有人意識到農業不是萬靈丹。然而當時的居民經過公共論述還是不會得出「不該發展農業」的結論。即使有人說「你看吧,我就說依照這套道理,農業過度發展會得到土地鹽化的後果。依照這套方法推論,人類的存在會造成地球浩劫。現在還不算太遲,人類不該再存在下去了。」不代表我們就真的得要集體自殺。
相較於市場機制占領了我們價值觀的
Market Society 現象 ,我真正擔心的,是在未來數十年,如食糧飲水之類生活必需品的匱乏窘境,或許會日益增多。多數政府恐怕也無能為力,只能任人民自生自滅。(注意:這不能怪當時的政府。就算沒有政府,個人還是得面對旱澇這些天然災害。頂多只能說這是「人類共業」,為何沒能未雨綢繆,先開源節流,如永續經營、控制人口、確保必需品的供給。確保資源的部分,當前許多政府已經在做了。節流,則沒怎麼聽說。)屆時人人有急需、到底
誰該活下去 可能漸漸成為我們時不時要面對的課題。但人性的貪婪,使必需品提供者總是不自禁、甚至半合法的要大賺黑心錢。而購買必需品的一方,甚至也會半強迫的接受了
漲價合情合理 的價值觀。
花絮
從 Sandel 演講執中提到當地語言與時事議題的熱烈反應,我發現要出門演講前,應該先研議一下聽眾正面對的一些重要事件,藉以產生共鳴。
伴手禮:當前各種價值語詞定義小結
雖然我不是哲學家,頂多只能算旁觀了點皮毛,卻常常自以為是的關公面前耍大刀。惟俗話說,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不知道自己的立足點、談的到底是什麼東西,自然說起話來就空洞無物,甚至雞同鴨講。
分析哲學 的興起,就是這麼個道理。因之附贈一下我對部分專有名詞的定義,順便提提我當前淺薄的認識:
自由
能由自己的意志,決定屬於自己的事物(「領域」)之權利。即使對於不屬於任何人之事物,亦需在界定權限分配後按上規則而行。
2009/4/16
真
符合真實情況的陳述。
但須注意,真實不見得就是真相,可能僅是整體的一小部分(見
媒體與社會責任 )。真相不見得只有一個面向,更不總能被認同。
正確
放諸四海,能自圓其說的道理。
通常還應該被普遍接受。注意,世界上可能沒有所謂「對」的事物,但到處都是錯誤。
善
同理心 、理解並成全他人的意志,以及可自圓其說的道理。
請注意,善可能會傷害到人。出於憐憫而資助營養不良的孩童,但沒能為其做好人生規劃,可能造成其感嘆何不乾脆當初別出手。持續的干涉,卻可能造成依賴。對一個人是善的,對其他人卻可能是惡。而善惡的起心動念以及行為,竟不見得與造福世人有絕對的關連。就算是自私自利,亦可能無心插柳。而歌舞昇平,則可能播下百年後世界末日的遠因。
美
(人類的)偏好。
須注意的是,每個人都有不同的好惡,而當前每個人都認同的「美」,千百年後卻可能面目全非。若將資格擴大至所有生物,則人類如獲至寶的,對他者卻可能如棄敝屣。
權利
共識所認可的選擇與行動。見
Justice 權利的定義 。
權力
左右他人、影響世局的能力。請見
La vie est à nous 權力 。
2013/1/1, 2017/4/16
法律
法律、道德倫理等,基本上都只是共識的明文體現(參見
Justice ),惟法律具有由公權力支持之強制力。理想的法律除了消極的規範應有、不可有的行為,其正向積極意義為引導人類使世界更美好。
2016/1/31
何謂做錯事(為惡)
違背共識者。所謂「共識」見
Justice 。須注意,這樣的定義將導致「善」與「惡」可能有交集。而這中間的灰色地帶,就是共識與真實間的差距。人類文明的演變,應該漸漸使共識趨同於圓融。除非,圓融的道理不只一種,而其間存在衝突。這種情況下,無論哪種皆為善。但同時也可能因為與共識不同,而被定義為「錯」的。
2014/7/14